早前消息指,日本退稅制度會改為「先付後退」,旅客需到機場進行退稅。而該制度,日本政府宣佈於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同時會廢除消耗品單日同店50萬日圓的上限,也不需要再使用特殊包裝袋。
在新規定下,旅客適用免稅條件的商店購物結帳時,需先出示護照支付商品的連稅價格,出境時需將免稅商品帶到機場,並在海關檢查商品才能退稅。當局也列明免稅期限,旅客需於90天內將物品帶離日本並經稅關確認才享有免稅。
此外,當局亦同時廢除兩項措施,第一,取消消耗品的特殊包裝以減輕商品的行政負擔;第二,取消消耗品同一日同一家店舖的50萬日圓上限。
最後,目前消費稅退稅分為衣服、電器等非消耗性的「一般品」,以及食品、藥品、化妝品等「消耗品」兩種方式處理,但此後無需再區分消耗品與一般商品,將會以統一方式處理。
日本新退稅制度八個重點:
1.旅客購物時需先課稅,經海關審批後,免稅店會將消費稅退還
2.自購買日起90天內未經海關檢查攜帶出境商品不獲免稅
3.取消普通商品和消耗品分類
4.取消消耗品的50萬日圓購買金額上限
5.取消消耗品的特殊包裝
6.價值100萬日圓以上的商品,在免稅資料中加入能辨識該商品的序號等資訊
7.旅客須出示護照申請免稅,僅憑船舶觀光上陸許可證無法辦理
8.取消免稅店的「一般型」和「手續委託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