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佈明年1月1日起將恢復徵收酒店房租稅,根據《酒店房租稅條例》(第348章)提交決議案的預告,以恢復徵收3%的稅,將於10月23日在立法會動議決議案,並於10月25日刊憲,料每年能為政府帶來約11億元收入。
根據《條例》,酒店房租稅是對酒店和賓館徵收的稅款,並按《條例》附表所指明的稅率從客人繳付給酒店或賓館東主的房租中徵收。酒店房租稅稅率自2008年7月1日起暫停徵收。
政府表示,這是作為全面財政整合計劃的一部分,以在數年內讓政府回復收支平衡,提供穩定收入來源,同時亦不會對市民造成影響。徵稅只佔過夜旅客在港消費額少於百分之1,不會影響旅客選擇香港作為旅遊目的地和在港消費的意欲。
財庫局又指,《施政報告》提出相關建議後,局方和稅務局一直積極接觸酒店和旅館業界,協助業界了解徵稅運作安排,以及為遵從規定作準備。稅務局除了為業界舉行簡介會外,亦透過信函及網站,提供相關資料、設立專門電話查詢熱線,以及在稅務中心設立專門服務台,為業界提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