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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公屋空置單位大增 翻新單位平均45日 最長要197日

近日有立法會議員提出質詢,關於翻新收回公屋單位問題,在過去3年,房屋署翻新收回的公共租住房屋單位所需的最長、最短及平均時間為何。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書面回覆質詢,過去3年翻新公屋空置單位平均需要45日,貼近平均44日工作指標的要求,但有約1%單位需要超過100日始完成翻新,最長的一宗更多達197日。

何永賢亦解釋指,政府過去一年回收約1.55萬個公屋單位,較過往每年約1萬個多55%。而去年公屋租戶因購買居屋或綠置居而交回公屋的個案亦較往年大幅增加,使空置單位數量在短時間內急劇增加,令個別區域翻新工程的工作量超出了該區域承建商的短期能力,且現時香港建築業技術工人人手緊張,故承建商未能增聘足夠額外人手處理短期內急增的工作量。

此外,過去三年購得居屋或綠置居的公屋租戶,平均需時70日交回單位,平均每年有六成租戶,即約1360戶申請延期交回公屋,主要原因是新單位未完成裝修。考慮到未來需要處理更多因購買資助房屋而騰出的空置單位,房屋署正檢討處理翻新空置單位的流程及標準,以加快工程進度,並預計在今年內完成相關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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