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收緊富戶政策,提高公屋富戶的額外租金以減少對富戶的資助,並調整須遷出公屋單位家庭的入息限額水平。公屋租戶入息超額2倍但不高於3倍,須繳交2.5倍另加差餉。至於富戶入息超額3倍至不足4倍,須繳交3.5倍另加差餉;入息超額4倍至不足5倍,就交4.5倍租金另加差餉,加幅125%。
新安排將於今年10月1日實施,富戶最早明年10月1日繳交新租金。若住戶在兩個申報周期、即合共4年的入息水平均超逾公屋入息限額4倍但不多於5倍,必須遷出單位。
此外,當局推出鼓勵公屋富戶上流措施,公屋富戶自願遷出單位後,可保留「綠表」資格4年,當局亦正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推出新安排,令富戶有更大機會購買到心儀單位。而由下一期居屋銷售計劃開始,「綠白表」比例會調查至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