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近的消息,香港勞工處正進行《僱傭條例》下「418」連續性合約的檢討,並初步提出四個工時建議,將改以四周為計算工時基礎。此舉意味著僱員在四周內為同一僱主工作滿72、68、64或60個小時,即可視為受僱於連續性合約,從而享有法定僱傭福利,包括休息日、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等。這種改革有望解決當前許多僱主透過編排上、下班時間,刻意逃避支付僱員福利的問題。
勞工處評估指出,這四個工時建議分別會增加僱主的成本,並與受惠人數成正比。例如,最寬鬆的60小時方案將使約7萬名現時「418」兼職或散工受惠,但僱主每年的成本將達8.5億元。相反,最嚴格的72小時方案則只會使約9000人受惠,而僱主每年的成本只有1.5億元。
對於這次的修訂建議,勞工界的反應大致正面。港九勞工社團聯會秘書長周小松表示,他支持將四周工時作為計算基礎,認為這能有效堵塞現有的漏洞。他也提到,從勞方的角度來看,工時越短、門檻越低,自然能保障越多的勞工。他相信,勞顧會會商討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時數。
然而,這次的修訂建議也引發了部分業界的擔憂。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418」措施已實行30年以上,雖然檢討無可厚非,但他擔心,如果將總工作時數減少至60小時,將大幅提升僱主的成本負擔,可能對僱主造成較大的影響。
勞工處表示,勞工顧問委員會已展開檢討《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規定的討論,視乎進展,政府會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情況及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