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日前遭遇500年一遇的暴雨,多處地方嚴重水浸,導致車輛駕駛途中「死火」,亦有停泊在停車場的車輛被水浸。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在電台節目表示,若車主僅購買第三者保險,因其受保範圍不包括自然或天然災害,只涉及人命傷亡的索償,因此不會獲賠償。他指涉及今次暴雨的索償額較超強颱風「山竹」的30億港元更高,一旦向保險公司索償,需要自行繳付墊底費,而且無索償折扣(NCD)會被扣減,預計明年或會加保費。
當汽車在停泊時被重物壓毀、被冧樹壓到、玻璃窗被大石打碎、甚至是整輛被風吹翻,都會按維修費實報實銷。如果汽車被水淹沒而報銷(Total Loss),保險公司通常會按照折舊後的市價賠償,折舊計算方式通常視乎車齡及行車里數等因素而定。
羅少雄亦指,如車主有購買「全保」綜合車輛保險,賠償範圍會包括受水浸影響,如車主只購買第三者保險,只會賠償涉及人命傷亡的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