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召開記者會公布於12月10日起實施三隧分流第二階段分時段收費,之後運輸及物流局又宣佈將延至12月17日凌晨5時實施。政府解釋是為了在完成立法程序後,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延遲實施可令市民有更多時間了解計劃,亦避免在區議會選舉日實施而出現混亂。
運輸及物流局表示,相關修例已訂立,並將於明日立法會復會首日提交,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當局又指,港府十分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可透過多渠道了解分時段收費的具體安排,決定改期實施分時段收費,務求有序順暢地實施。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又表示,政府一向目標是在今年內實施分時段收費,自今年3月公布新收費方案開始,已積極開展宣傳活動。政府會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分時段收費的生效日期後,進一步加強宣傳,讓公眾充分掌握具體的收費安排,亦會安排包括新聞發布會、電視宣傳短片及電台宣傳聲帶、社交媒體/網上宣傳、資訊「懶人包」、在「香港出行易」流動應用程式新增查詢過海隧道費功能等。
分時段收費實施後,屆時3條過海隧道行車安排維持不變,但周一至周六將按3個時段收費。繁忙時段內,西隧私家車收費維持60元,紅隧、東隧則增至40元;一般時段下三隧一律收30元;而非繁忙時段即劃一收20元。周日及公眾假期,私家車一般時段收費為25元,非繁忙時段則收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