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正受強雷雨區影響,天文台於上午8時55分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其後於上午10時50分改發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每逢暴雨襲港,打工仔最關心的問題是:黑雨係咪可以收工?僱主可唔可以扣糧?以下根據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整合重點。
一、黑雨時,一定要返工嗎?
返工前已發出黑雨
根據勞工處守則,若黑雨在工作時間開始前已生效,僱主不應要求一般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 一般僱員:應留在原處或安全地點,毋須啟程上班
· 指定人員(如醫療、基建維修等必要人員):在安全情況下按協議返回崗位,交通受阻應盡快通知主管
工作期間發出黑雨
· 戶內工作僱員:除非有即時危險,否則應如常工作
· 戶外工作僱員:主管應立即暫停戶外及空曠地方的工作,安排僱員到安全地方暫避
下班時黑雨仍生效
· 僱員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大雨過去
· 僱主應開放合適地方讓員工暫避風雨
二、黑雨取消後,幾時要返工?
若黑雨在工作時間內取消,復工安排如下:
· 取消時距離收工超過3小時:員工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 取消時距離收工不足3小時:僱主應容許員工毋須上班
僱主應彈性處理交通受阻等實際困難,體諒居住偏遠地區的僱員。
三、僱主可以扣糧嗎?
不可以。
勞工處明確提醒,若工作受惡劣天氣影響,僱主不應扣減僱員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亦不應要求僱員補時或扣減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以抵銷受影響工時。
四、返工途中受傷點算?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若員工在工作時間開始前或後的4小時內,以直接路線由其居所往返工作地點途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僱主須負補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