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勞工優化計劃」新措施今日(16日)起正式生效!政府今日(15日)公布檢討結果,推出兩級審批機制,飲食業的出品部及樓面部職位被納入更嚴格的第二級審批,本地與外勞人手比例由「2:1」收緊至「3:1」。同時,違規僱主將面臨更嚴厲處分,最長5年不得申請外勞,勞工處更會公布所有違規僱主身份,加強阻嚇力。
一、兩級審批機制:飲食業首當其衝
新機制將工種分為兩級,第二級審批的條件更為嚴格:
級別 適用範圍 人手比例 本地招聘期
第二級審批適用的餐飲業職位:
· 出品部:廚師、初級廚師、燒烤廚師、餐飲調配員、酒吧主管
· 樓面部:侍應生、樓面部部長、接待員、收銀員
人手比例計算方式:以整個部門所有職位合計人數為基礎。例如僱主欲申請1名二廚(出品部)和1名侍應生(樓面部),須已持續聘用出品部和樓面部全職本地僱員各3名。
二、加強行政制裁:違規僱主最高禁申請5年兼「點名」
針對僱主違規(如假招聘、剝削外勞等),新措施大幅加重罰則:
· 現時:違規最多禁止申請2年
· 新規:涉及多於一項違規事項,禁止申請期疊加計算,最長5年
· 勞工處會公布所有被施加行政制裁的僱主身份,加強阻嚇
三、放寬措施:住宿費扣除上限調至20%
在加強規管的同時,政府亦為僱主提供「甜頭」,以平衡營運實際困難:
住宿費扣除上限:
· 現時:從外勞薪金扣除上限為月薪10%
· 新規:上調至20%(實報實銷,適用於6月16日起新簽訂的僱傭合約)
· 背景:每名外勞住宿開支一般介乎每月1,800元至3,000元,容易超越10%水平
工作地點限制:
· 現時:指定工作地點最多3個
· 新規:放寬至5個(適用於新合約)
四、鼓勵聘用本地殘疾人士
為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新措施提供額外誘因:
· 僱主聘請本地殘疾人士擔任全職工作
· 人手比例要求放寬至1:1(即聘用1名本地殘疾員工,可申請1名外勞)
· 強調該殘疾員工必須屬長期聘請,勞工處會嚴密監察,杜絕濫用
五、計劃背景:餐飲業是外勞「大戶」
截至今年5月31日,「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的關鍵數字:
· 接獲申請:約2.7萬宗,涉及申請輸入逾20萬名勞工
· 獲批申請:逾1.7萬宗,涉及近11萬名外勞
· 目前在港外勞:約5.4萬人
· 餐飲服務業佔比:約2.43萬人,佔總數45%
勞工處表示,面對人口高齡化及經濟轉型挑戰,勞動人口預期持續縮減,維持優化計劃的涵蓋範圍符合實際需要。
【一句總結】
輸入外勞新規明起實施!飲食業人手比例收緊至3:1,違規僱主最高禁申請5年兼「點名」。新合約住宿費扣除上限上調至20%,工作地點放寬至5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