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毛爸毛媽請注意!香港餐飲業即將迎來重大變革。政府已落實修訂《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正式放寬狗隻進入指定食肆的禁令。新法規將於 2026 年 5 月 8 日 正式生效,標誌著香港向「人寵共融」城市邁進一大步。
📍 首階段僅限 1,000 名額:5 月底開抽
並非所有餐廳即時開放!食環署將於 5 月底起接受業界申請,首階段名額僅限 500 至 1,000 個。若申請超額,將以抽籤形式分配,預計首批獲准的「寵物友善餐廳」將於 2026 年 7 月 統一掛牌亮相。
🚫 3 類食肆暫不接受申請
為顧及防火安全與公共衛生,以下三類食肆暫被拒於門外:
- 火鍋店(涉及明火/高溫加熱)
- 燒烤店(包括韓燒、鐵板燒等)
- 微型餐廳(面積小於 20 平方米,避免阻塞通道及誤踩狗隻)
🔍 寵物入餐廳食飯6大條件:入內前請認準標示
獲批餐廳必須在入口張貼食環署指定標示。食客進入前需留意以下規定:
- 禁止上枱、餐具分開: 狗隻絕對不可接觸餐桌; 嚴禁狗隻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兩者必須徹底區分。
- 食物限制: 餐廳禁止現場烹煮狗糧,僅可售賣或提供預先包裝的寵物食品。
- 衛生要求: 若狗隻在場內排泄,營運者必須立即進行徹底消毒,否則 12 個月內違規 3 次將被取消准許。
- 牽引繩限制:狗隻必須使用不超過 1.5 米長的牽引繩,由成人穩妥牽引或綁在固定附著物上
- 特定禁區:狗隻不得進入食物室(開放式廚房的吧枱位置),且須與自助餐/翻熱區保持最少 3 米距離
- 品種限制:「已知危險狗隻」及「格鬥狗隻」(如比特犬、杜告狗、土佐犬等)一律禁止進入。
若違反相關規定攜犬進入食肆,最高可罰款 $10,000、監禁 3 個月及每日加罰 $300;惟被控者如有合理辯解,可作為免責辯護。
💡 業界彈性:餐廳可自訂「家規」
除了法例框架,政府亦給予食肆高度自主權。經營者可根據自身情況訂立額外守則,例如:限制攜帶數量、劃定特定寵物座位區、或設定特定寵物時段。
這次修例是香港寵物友善政策的里程碑,但權利背後亦伴隨著責任。毛爸毛媽們除了享受與愛犬用餐的時光,更需自律守法,才能維持良好的共融環境。
